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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三部门召开网约出租车经营服务政策宣贯会)为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3]47号)要求,8月15日上午,市市场监管、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召开全市网约出租车经营服务政策宣贯会。全市43家网约出租车公司(含平台,下同)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会并作了政策宣讲。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本部门职能,就规范全市网约出租车价格经营行为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全市网约出租车公司要对照《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3]47号)的有关要求,及时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不合法、不合规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完成网约车运价报备。按照有关规定,网络出租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各网约出租车公司要合理确定网约出租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计价规则等应通过公司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同时,坚持公平有序竞争,保持经营策略、计价规则相对平稳。计价规则等应于8月30日前向市交通运输局重新报备。
三是规范优化“一口价”“特惠价”等运价规则。各网约出租车公司要对“一口价”“特惠价”等运价规则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进一步优化提升“一口价”“特惠价”等运价规则。要充分兼顾平台、司机、乘客等多方面利益,不得强制司机接单,不得将“一口价”“特惠价”接单结果和司机日常考核、赋分等挂钩,确保司机的自愿选择权。
四是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各网约出租车公司指导报务的同时,对自查不认真、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发现违规违法的行为,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进一步规范网约出租车价格行为,确保我市网约出租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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