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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进货高价卖,这是大家熟知的买卖逻辑。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常州溧阳,一名女子却在买卖苹果手机时“高价进货低价卖”。最终,女子深陷诈骗,等待她的是法律的制裁。
常州溧阳的狄某平日里从事代购业务。2019年,她为偿还闺蜜人情,在得知闺蜜要换手机后,便从市场上买回一部原价1万元的苹果手机,转而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了闺蜜。
狄某为显示自己有能力,谎称有特殊渠道,可以低价拿到正品苹果手机。闺蜜验机后发现手机确实是正品。而这样的“好事”却让闺蜜的老公赵某发现了商机。
在此之后,狄某硬着头皮跟赵某合伙做起了苹果手机买卖的生意。在合作的前两三个月,赵某陆续转给狄某一百多万元。狄某需要自己贴钱以原价从市场上购买苹果手机,打六折卖给赵某,赵某再以原价八折到九折的价格去市场上售卖获利。
卖的手机越多,狄某亏损越大。但面对别人的恭维,狄某虚荣心不断得到满足。为了让这样的“手机生意”持续下去,狄某又有了新的想法。为维持资金周转,狄某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向更多人“撒谎”,称其有特殊的渠道,可以低价购入电子产品,吸引受害人向其转账订购。
收到受害人投资后,狄某将资金的一部分投入手机买卖,一部分以拆东墙补西墙、借新还旧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操作,持续向受害人吸收资金。为弥补巨大的财务窟窿,狄某还谎称自己老公公司有高息理财产品,诱骗朋友进行投资。
2021年1月,狄某向警方自首。最终经审计,狄某通过诈骗方法集资,造成十余名被害人损失达1326万余元,此外以普通诈骗手段诈骗被害人25万元。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车凌云表示,在询问狄某时,她称自己面临“骑虎难下”的状态,说出去的谎言不能戳破,只能顶着巨大压力,维持着表面假象。
经过努力,检察机关共挽回被害人损失150万元。近日,当地法院也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狄某最终因犯诈骗罪和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共十四年,并处罚金五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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