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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在生活中是一个经常被提起的话题,因为关系到继承人的利益,又牵扯到整个家庭,所以有时候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容易发生纠纷。尤其是有些家庭的情况比较复杂,更容易出现争议。
案例分享:王先生是二婚,与前妻没有生养子女,二婚后和现任妻子有个儿子,并且王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建在,而王先生前不久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这时他的前妻也来争夺遗产,这时引来了现任妻子的不满,发生了争吵。那么王先生的前妻到底有没有继承权呢?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离婚后前妻没有继承财产的继承权益。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姻关系一旦解除的,夫妻双方没有任何责任和关系。所以继承权也就失去了,除非前夫订立遗嘱,将遗产分给前妻继承。
所以,如果按照法定继承,应该由王先生的现任妻子、儿子和母亲共同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处理遗产继承的问题时,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一样,所以有不同的遗产分配方式。遗产继承本身就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需要结合多方面因素来考虑,所以,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纠纷是很正常的现象。有些家还会庭因遗产继承而伤了和气,在生活中,如果遇到遗产方面的问题,建议及时与遗产继承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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