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业、分系统对个体工商户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搭建服务经营主体发展工作综合性平台,运用大数据、信息化、专业化手段对个体工商户开展“一站式”服务……今年年初以来,长春新区积极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开展扶持个体工商户“‘护蔷薇’春风行动”,积极帮助区域内个体工商户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助力个体工商户发展活力持续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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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添城市经济活力,促进消费扩容提质,长春新区超前谋划,深入调查研究,了解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所急所需所盼,“点对点”解决问题。长春新区出台了《长春新区促进餐饮住宿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开展贷款贴息等金融支持、鼓励新区限上餐饮住宿企业提档升级、支持新区餐饮住宿类经营单位进限入统等8条措施,扶持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运行发展持续稳中向好。
开展贷款贴息等金融支持。针对2023年落位长春新区并实际开展经营半年以上的,且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餐饮类法人单位、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宿类法人单位,新增门店装修等期限一年以上的流动性贷款,给予贷款担保费或贷款贴息补助,补助金额为实际发生担保费或贷款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属于长春市餐饮住宿领域首店企业,支持额度上浮至60%,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鼓励长春新区限上餐饮住宿企业提档升级。对于2023年新开门店或原门店新装修,餐饮类企业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法人单位,住宿类企业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法人单位,经营半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首店餐饮住宿类企业,再奖励10万元。
支持长春新区餐饮住宿类经营单位进限入统。对于2023年以前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法人单位在2023年完成进限入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于2023年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法人单位当年完成进限入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7万元;对于限上餐饮住宿企业2023年营业收入较同期增长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增长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鼓励租用国有产权房屋开展经营。对于2023年在长春新区范围内租用长春新区国有平台公司产权房屋1000平方米以上从事餐饮住宿经营的法人单位(租期一年以上的),实际开展经营半年以上的,给予一个季度租金免收支持;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提档升级进限入统和融资等政策支持。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下一步,长春新区将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放宽市场准入,想方设法让经营主体“多起来”;高度重视经营主体的培育,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个体工商户量增质升,想方设法让经营主体“活下来”;加强龙头企业、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企业的扶持,想方设法让经营主体“壮起来”。
来源:长春新区 长春日报
编辑:刘素娜
责编:陈思秀
校对:王更月
监制:谢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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