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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岗位等级设置 鼓励人才服务基层 石家庄市出台优化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当前速读


【资料图】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拓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发展空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系列创新政策,通过优化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组织引导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支持培养本土急需紧缺人才,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我市将进一步优化乡镇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设置。乡镇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数量可按照相关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集中设置,原则上用于教育主系列岗位聘用。

基层事业单位将建立专业技术岗位“定向设置”制度。支持乡村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农业服务机构等事业单位,分别按照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2%、5%核增定向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以下简称“定向岗位”),比例单列,专项用于聘用取得“定向评价”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对部分规模小、人数少,按比例无法设置“定向岗位”的,可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行业部门集中调控、统筹使用。

同时,进一步完善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定向使用”方式。对乡村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和基层一线医务人员、乡镇农业服务机构的农业技术人员取得“定向评价”职称的,相关部门、单位应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在限定地区或基层有效。

为了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推动医疗资源下沉,支持通过“县聘乡用、乡聘村用”的模式,向基层一线流动,保持人员原有的隶属关系和财政开支渠道不变。对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自愿到所在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不受岗位设置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至相应层级或高一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后在乡镇连续工作累计满3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可返回原单位工作。 (记者 王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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