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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今年经济工作的一大重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遏制增量、化解存量。
上海证券报记者发现,甘肃、浙江等地近期对2022年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了核查工作。同时,天津出台了2023年专项债管理使用负面清单,涉及项目申报和投向、资金使用和管理等方面。
今年财政预算报告也明确,从资金需求端和供给端同时加强监管,阻断新增隐性债务路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针对专项债的管理,则要求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严禁 “以拨代支”“一拨了之”等行为。
地方已在积极落实相关部署。日前,财政部甘肃监管局、甘肃省财政厅督导组主要针对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情况、2021年及以前年度专项债券资金沉淀及闲置情况开展了核查工作。
督导组提到,要持续强化政府专项债券常态化管理,加强债券项目全方位监测,实现对专项债券项目全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要积极储备更多优质的重点项目,利用专项债券平台,充分发挥债券带动有效投资的作用,拉动地方经济平稳增长。
根据年初债务管理工作安排和财政部浙江监管局有关要求,浙江湖州市财政局于近日开展对全市2022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根据要求,湖州市各区县先行开展自查。之后湖州市财政局根据上报的自查报告,开展重点项目抽查,推动问题及时整改。
为了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地方还通过设定负面清单,把好资金使用方向,并通过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来防风险。
天津市财政局日前印发的2023年专项债券管理使用负面清单要求,专项债券项目偿债来源既有土地出让收入又有专项收入的,土地出让收入原则上占比不超过60%。以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所对应的专项债券部分,发债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7年,通过含权方式发行。
严监管基调之下,地方隐性债务化解工作也将持续推进。财政部部长刘昆近日表示,我国去年政府法定债务的负债率约为50%,在全世界、在经济界都是比较低的。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主要是分布不均匀,一些地方债务风险较高,还本付息压力较大。财政部已督促有关地方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抓实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院副院长袁海霞认为,2023年各地“5至10年化债计划”陆续进入完成期,需继续落实好财政部6条化债措施。在当前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凸显、腾挪财政资金化债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尤其需加大“以时间换空间”力度,合理有序推进地方债置换、金融机构贷款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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