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滇池大坝“父母帮男孩抓海鸥塞进塑料罐”事件引发持续关注。
事件回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月31日,有网友拍到一男子带着一名小男孩在云南昆明海埂大坝抓了一只海鸥塞进罐子。视频中, 还有一女子拿着手机在旁边“指导”:“抓它翅膀!你抓它的翅膀!”看见海鸥不停挣扎,该女子索性直接上手帮忙。
网络视频截图
据视频拍摄者宋先生介绍,第一次看到孩子抓海鸥时他就进行了制止,随后,他们把抓到的海鸥放了。视频拍摄的时候是他去找保安回来,这对父子又抓了海鸥塞进瓶子里,直到周围人多次制止才作罢。
2月1日,昆明市公安局度假分局证实了此事。度假分局工作人员称,接警后,他们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涉事男孩及其家长已经离开。
“随后,我们通过监控视频对比脸部,确定了涉事男孩及其父母的信息”,该工作人员称,“今天我们已经联系上相关涉事人员,目前先让他们写悔过书,随后将悔过书上传给昆明市环境生态局林草大队,具体处罚由林草大队裁定”。
该工作人员称,度假分局一直都有联合相关部门在海埂大坝进行巡逻,同时公安警力也在海埂大坝进行24小时巡逻,以防止此类事情的发生。
“我们目前安排警力在海埂大坝加强巡逻,同时也在联合政府部门进行宣传”,该工作人员说到。
云南昆明海埂大坝风景区 图源:云南广播电视台视频截图
2月3日下午,媒体记者从昆明西山区自然资源局了解到,自然资源执法人员已对涉事男孩家长做了处罚,虐鸥游客被批评教育并处2000元罚款。
西山区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介绍,事发之后,度假区警方很快就通过调查,找到了相关涉事人员,但由于案件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2日上午,度假区警方将案件移交到了西山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执法大队进行处理。在经过再一次调查之后,西山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执法大队作出了对涉事男孩监护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
西山区自然资源局 图源:云南广播电视台视频截图
西山区自然资源局 (分管自然资源执法大队)副总督察陈清松:“我们通知了当事人,之后由公安和执法人员将其带到我们这里,当面再一次对当事人做了法律宣传和行政处罚。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做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他也认罚。”
陈清松介绍,在这起案件中,鉴于涉事人员为外省游客,并且有未成年人,事后认错态度也较好,所以自然资源局执法部门并没有按照上限进行处罚。
当事人写下悔过书 图源:春城晚报
通过这起案件,执法人员也提醒游客和市民,红嘴鸥属于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违反相关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将依据情节,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源:春城晚报
“作为执法部门,我们也提醒广大游客,特别是外省游客,因为不了解我们的相关政策,对于抓海鸥觉得新鲜新奇,还有的拉着拍照,这些都是违法行为,一定要注意。”陈清松说,“在此我也要呼吁市民及外省游客,一定要保护红嘴鸥,如果游客在游玩时有伤害性行为,我们将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对其处以两千到一万元的罚款。希望大家能爱护海鸥,文明观鸥。”
来源:透视社综合春城晚报、云南广播电视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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